项目概况
华蓥市天池湖及桂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华蓥市天池湖及桂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2,06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描述: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务局
地址:华蓥市红星路14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汪杜路397号附38号至4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4日
相关附件:
华蓥市天池湖及桂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