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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沙溪镇生态旅居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期)(EPC+O)招标公告

剑川县沙溪镇生态旅居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期)(EPC+O)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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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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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期)(EPC+O)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居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期)(EPC+O)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约2826.84㎡,建筑面积2984.2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3-28 1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人民政府 经办人: 万玉坤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经办人: 万玉坤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01001
标段名称: ******居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期)(EPC+O)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0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4-18 09:00
开标地点: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99.6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居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期)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管理招标,具体以实际实施为准,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设计部分: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涉及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及后续跟踪服务等。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居的维修维护费用、项目品牌打造、运营品牌植入、推广宣传费用、扩展项目客源渠道费用、项目设施修理、维护、补充更换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经营用水电费用等);实现良好的收益。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剑川县沙溪镇沙坪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1)(2)项资质:(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之一);②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管理人员。4.运营管理负责人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若成立不满足上述年份要求的,按成立的年份提供;若成立不足1年的,自行提供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2.信誉要求:(1)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委员会评审);(3)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3.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规定。4.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组成员: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方面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持相应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若投标人弄虚作假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2)设计人员:拟派的设计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5.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4-1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居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期)(EPC+O)招标公告.pdf2025-03-28 17:05:3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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