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吴洼村之彭泉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第一标段 | 988526 | 988526 | 是 | 988526 |
5.2、建设内容: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765.5平方米,15cm厚C25混凝土道路及广场425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
5.3、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质量要求:合格。
5.7、工期:60日历天。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3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本项目监督单位
******服务中心
社会信用代码:************8A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