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b04-03、b04-04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的批后公布
《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b04-03、b04-04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已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地块分图则执行。
附件:
附件:修改后地块分图则(1)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b04-03、b04-04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的批后公布
《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b04-03、b04-04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已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地块分图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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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