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北侧,占地面积共计19741 m2(29.61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77121°,北纬:30.40192°
根据调查,2008年-2019年,项目地块内为荒地;2019-2022年,项目地块内为荒地及农用地;2022年,HH2024-16号地块内搭建托育中心临时项目部。地块内无工业生产活动,现为荒地及部分农用地。根据华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华蓥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稿)》(华自然资规函〔2025〕3号)及《华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地块规划变更属于******居住用地(R)(R12中的服务设施用地)”,该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可知: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砷、铅、镉、铜、汞、镍、钒、钴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检测结果无异常,不存在污染迹象。故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达标。
根据调查,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活动,也不存在危险废物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活动,无工业废水及垃圾渗滤液等产生,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报告将本次调查结果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43 号)中表 1 进行一一对照,对照结果如下:
表7-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对照表
序号 | 识别内容 | 本地块情况 |
1 | 历史上曾涉及工况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 不涉及 |
2 | 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 不涉及 |
3 | 历史上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 不涉及 |
4 | 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 | 不涉及 |
5 | 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 不涉及 |
6 | 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 不涉及 |
7 | 现场调查表明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 | 不涉及 |
本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不涉及川环办函〔2022〕443 号中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因此,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