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政策宣传服务项目(2025-2026)(第二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根据采购方需求,供应商需通过广州市主流报纸(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信息时报、新快报、南方都市报)前序版面开展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形式以投放6次/期不少于800字的新闻宣传稿件,共分2期投放。供应商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稿件整理、协调投放、进度跟踪、技术支持等服务。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26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17: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有限公司
十二、其他
1、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已盖其公章的响应文件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
2、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