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2024年劳务品牌培训(第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113号1-201 | 57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培训服务 | 2024年劳务品牌培训(第三次) | 一、服务内容要求 1.培训机构基本要求 1. 1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有培训专业的理论教师和实操指导教师,教师符合国家规定的师资和任职条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1.2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所需的教学场地(不少于300㎡) 、设施设备和相应的实操材料,理论教学和操作训练需要的教学、实操、试验设施和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设备)。根据川人社办〔2020〕68号文件规定,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区域(教学场所)不在华蓥市行政区域内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成交之日起15日内,需在华蓥市内设置培训网点,并对此条件做出承诺附于响应文件中(格式及内容自拟)。 1.3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设置有与招标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以及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2.培训服务要求 2. 1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项目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约承训机构要执行项目采购人的开班申请、过程监督、结业申请、考核验收等规定。 2.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培训合同(协议)后必须按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定期完成鉴定申报工作。 2.3补贴发放要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1300元/人补贴,取得专项职业技能证书按1200元/人进行补贴,取得培训合******财政局关于调整<广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 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23〕22号)进行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 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培训补贴〕。 2.4 进度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培训任务的4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未按培训进度开展培训将不给予培训补贴。 2.5 承训机构实施培训时,每期培训班人数不能超过60人/班,培训期间必须实行书面签到。(有条件的实行人脸识别)。 2.6 成交供应商应在办学许可范围内开展培训。 2.7 未尽事宜按省市相关培训管理办法及文件规定执行。 承训机构在******学校自行承担。同时取消该单位参与本采购人类似采购项目三年竞争资格。 3. 培训类型 开展母婴护理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三个工种培训,计划培训440人。 注:各工种培训课时以广安人社发〔2023〕22号文件为准。 4.培训对象 具有培训意愿和劳动力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 注:培训对象以广市农劳办发〔2019〕15号文件为准。 二、******消防、防艾、食宿、实训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承担发生风险事故的责任。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参训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57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燕、刘辉、杨云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红星四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