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诏安县部分路段中心隔离护栏及道路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诏安县部分路段中心隔离护栏及道路监控工程已由******改革局以诏发改审〔2024〕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国道G228线诏安段、江滨路、玉峰南路、玉峰西路、远洋小区路段、御湖半岛小区路段、青梅大道红星路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增及更换掉头标志牌280套,设置中央双面波形梁护栏2426米、中间砼基础钢管护栏1642米,中间中央隔离护栏1460米,更换中央双面波形梁护栏损坏长度114米、端头27块,清洗中央隔离护栏34.4㎞,新增爆闪灯134套、警示桩171根、交通监控全球机19套、道路标线约2529㎡,以及国道G228线诏安段石溪村红绿灯路口(双向四车道)、田朴村红绿灯路口(南往北方向)设备更换,设备杆件利旧;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9元(含暂列金19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小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05元(含暂列金19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④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4 08:00:00至2025-04-15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值为7%)。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4-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文体中心商住小区A栋14楼,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2梯1908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委员会
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联系电话: 0596-6096946